3月新规!不延期+个税变了+社保减免+个人收款码+小规模,会计不学习没法干活!
1、官宣!不延期!3月31号截止!
2、重磅!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有变!税务总局刚通知!3月1日起执行!财务马上转给员工!
3、定了!社保减免延长至2022年!小微企业减免税力度加大!更重磅的是…
4、紧急通知!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
5、税务局紧急提醒!小规模纳税人有销无进,未提供任何进项,今天起,严查!
3月要学习的政策,总结全了,全部打印出来学习!
不延期!
这项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
以下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但结束日起不同,大家一定要分清,不要漏报漏缴! 1、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31日结束!不是5月底,更不是6月底!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结束! 3、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
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有变!
3月1日起开始执行!
税总发布重磅公告,2021年度个税汇算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大家通过手机APP就能完成退税或补税!
好消息!
2022年延续社保优惠政策
最近,官方释放各项利好消息: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加大小微企业税费减免力度,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
央行最新通知!
“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需登记”暂缓实施!
2月21日,央行发布最新公告: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存取现金超过5万以上需要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
答记者问: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暂缓实施《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令〔2022〕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发布后,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提出,《办法》针对不同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金融机构需要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并进行人员培训。为此,经研究,决定暂缓实施《办法》。
央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文件中重点:
1、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2、个人办理现金汇款、票据兑换、实物贵金属、购买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单笔5万元以上,需登记资金的来源。
3、非账户开户机构内购买基金等金融产品一次性交易单笔5万元以上的,需登记资金来源。
对此,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实施1号令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和利益。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正常情况下,金融机构不需要客户填写信息或者提供证明材料,金融机构在简单询问了解后即可直接为客户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并登记相关情况,只有发现交易明显异常、有合理理由怀疑交易涉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才会向客户进一步了解情况。
注意了! 小规模有销无进风险巨大 很多会计都有这样一个误区,认为自己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增值税抵扣,所以,进货就可以不用取得发票。真的可以这样吗? 就在近期,有一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了税务局的风险提醒:小规模纳税人有销无进,未提供任何进项发票!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小规模只有销项无进项有很大的涉税风险,一不小心很可能成为税局重点稽查对象。 一、涉嫌虚开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5万或季度销售额45万免征增值税,所以,很多人为了钻这个空子,注册多个小规模,没有业务,就光开票用。因此小规模只有销项无进项一直是税局稽查重点。 对于真实经营的小规模来说,一定要及时索要发票,否则,可能存在涉嫌虚开发票,被税局盯上。 二、不能税前扣除的风险 虽说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增值税抵扣问题,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文规定,公司没有取得进项发票,其相关的成本费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这对公司来说无疑是增加了运营成本。 三、可能面临罚款 公司经营活动中如果不依法取得发票,按发票管理办法可能会有面临罚款的风险。 四、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如果进货没有取得发票或合规凭证,后期货物出现质量问题,能不能得到保障,对企业来说也是一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