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残保金?
残保金那些事儿你得知道
一、什么是残保金? 残保金,又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笔资金是国家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保障的一笔专项资金。
二、残保金由谁来缴纳?
残保金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5%比例(各地区会有差异,例如四川省为1.6%)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如果你们公司有100位员工,就需要安排1.6位残疾人员工,如果达不到这个比例,就需要缴纳残保金。 三、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例如:你们是成都的一家公司在2020年在职职工100人平均年薪8万,没有安排残疾人,需要缴纳保障金为:100×1.6%×80000=128000
残保金该如何缴纳? 首先你需要在每年6月底前如实向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认定。 认定通过后需要在每年7至12月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这里一定要注意,残保金是本年度申报上年度的数据,2021年是申报2020年的残保金。 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税务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在这里要注意啦,是不是所有用人单位都需要缴纳残保金? 不是,有一些情况是可以减免或缓缴残保金的,具体包括: 1 减免优惠 ① 暂免征收小微企业: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免征保障金。 ② 分档减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③ 征收标准上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2 缓缴优惠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不过,需要注意: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案例一 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低于社平工资2倍 ①假设当地年平均工资3万元: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95<3万×2倍=6万元,按照实际平均工资计算。 ②保障金年应缴费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102×1.6%-1)×59500 =37604元 ③税收优惠:乙公司安排比1÷102=0.98% ,0.98%<1%,所以减按应缴费额的90%缴纳, 即37604×90%=33843.6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费款所属期:自2020年 1月 1 日至 2020 年12月31日 案例二 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高于社平工资2倍 ①假设当地年平均工资为2.7万元: 用人单位在职工年平均工资5.95>2.7万×2倍=5.4万元,则按照当地2倍工资计算. ②保障金年应缴费额=(150×1.6%-2)×54000=21600元 ③税收优惠:乙公司安排比例为2÷150=1.33% ,1.33%>1%,所以减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 即21600×50%=10800元 若算的安置比例不是1.33%,若安排比例≥1.6%,则无需繳纳残保金。 残保金申报常见问题 1、计算公式中的工资总额包含个税和社保吗? 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3、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残疾人员工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定要工作满一年吗? 可不满一年。雇佣月份可累计计算,总数满足须雇佣月份即可。 例:46人企业,须雇佣1.6%比例,46×1.6%×12=9月,则此企业需要累计雇佣1个残疾人,累计9个月便可完全减免残保金。 5、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怎样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注意: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怎样计算? 税务机关按照残联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人数,征收系统自动读取数据。 注意:如果企业没有进行申报年审,系统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 7、劳务派遣用工如何计算? 以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8、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能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残疾人职工不能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